今年以来,嵩明县纪委、监委牵头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围绕“项目、资金、责任、问题”清单,紧盯“四到位”,认真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,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。
提高政治站位,加强组织领导。成立由县纪委书记、监委主任为组长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,全面统筹协调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,定期召开工作分析会,研究分析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。制定工作方案,全面部署安排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。今年以来,先后制定、修改印发《关于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》《关于持续深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》《关于持续强化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排查移交处理报送工作的通知》等工作方案,全面深入开展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。
严格执行五项工作机制,构建立体监督网络。在去年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的基础上,印发了《关于持续深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的通知》,每月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认真进行排查、移交、处置、追责、通报,同时,形成以派驻纪检组、下级纪(工)委、村(居)务监督委员会对主责单位横向监督,县纪委监督检查组对全县扶贫工作纵向监督的立体监督网络。1至7月,通过执行五项机制共排查问题205个,移交205个,处置205个,问责处理9人,集体1个,党纪处分11人,提醒谈话35人,纠错诫勉谈话42人,办结率达100%。通报曝光6期,16个典型案例,涉及19名党员干部。
坚持问题导向,督促责任落实。按照《关于持续深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》的要求,县纪委成立4个专项督导检查组,每月开展监督检查工作,并召开分析研判会,通过开展问题排查、问题转交、措施制定、问题化解、问题清零和立卷归档“六个步骤”,分别形成问题清单、责任清单、措施清单、成果清单、销号清单和资料清单“六张清单”,推动存在问题逐一解决。截至目前,共向各责任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4份,问题线索督办单3份,督促76个问题整改,并督促整改到位。
充分发挥“五级联动”平台作用。制定《嵩明县纪检监察机关畅通群众诉求渠道“五级联动”工作办法》《嵩明县村(居)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管理办法》《村级权力运行规范手册》,发挥村(居)务监督委员会作用,强化监督管理,规范监督工作;强化责任落实,层层明确责任人,做好辖区内群众诉求的收集、管理及录入、办理等相关工作,做到受理不遗漏、办理不疏漏;强化检查督办,充分利用“五级联动”监督平台工作情况调研、精准扶贫进村入户时机,实地指导镇(街道)、村(居)委会“五级联动”群众诉求平台、脱贫攻坚“五级联动”监督平台的受理、办理业务。截止7月31日,共录入1870件,办结1870件,群众满意率99.9%。(张杨 王艺蓉)